如果嚴格分辦"靈魂附身"和"人格分裂"的簡單方法是(或說測測方法):
1異能,包括:能知本人不可能知道的事物(預言.或他人不為人知的秘密等),改變四周的磁場(基本如:人格轉換時是否伴隨四周温度下降.或有腐臭味),隔空移物等
2對聖物(正能量的物質)排斥: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(沒有意識的影響),對帶有正能量的聖物有排斥.
3對陰能量的偏好:喜歡在較陰的時間或空間自處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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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較簡單的判斷,一般而言,由於民放信仰的不同,華人地方對外靈附體的判斷標準較不嚴謹,而使得華人精神科醫生較外國的"鐵齒"比例及程度較高,往往對"鬼神"及"驅魔"之事嗤之以鼻;而在天主教區對"精神病"和"附身"的判斷較嚴格,甚至須有配合精神醫生的診斷後,認定非精神病後,才"開始"依行政程序"申請驅魔,時間易延誤療癒時間和增加陰身者痛苦;二者各有利弊.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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