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.我已繳納國民年金2年了,如改投保勞保,這樣往後的福利怎算?年資可以整合嗎?
國保年資與勞保年資~~~~分別保留、計算。
Q2.有關遺屬年金和喪葬補助可以ㄧ起領嗎?
國保期間死亡,
遺屬或負責喪葬之人(有收據的)一人~~~可以領喪葬津貼
遺屬年金~~必須符合資格的人才能領
(子女未成年、25歲以下在學、配偶滿55歲、滿45歲育有未成年子女、、)
Q3.有關遺屬年金是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死亡且尚未另老年年金對八?
可以領多久呢?
~~~對~~
領到不符資格或死亡為止
例如子女成年了或仍在學領但滿25歲、配偶再嫁、再娶。
Q4.有關喪葬給付,請領人可依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,但請領人有配偶及非血緣子女(例如子女為老公與前妻的兒子),那要怎請領?
~~~由持有喪葬收據之人請領,
同時有多人持收據領,國保事業處會通知重新協調1人請領,
無法協調~~則平均分配給各申請人。
Q5.投保人於領取老年年金之期間死亡,配偶或子女(及非血緣子女)可以繼續領嗎?
~~~可以~~但須符合請領資格
子女~未成年、25歲以下在學、
養子女~收養關係滿6個月以上,未成年、25歲以下在學、
配偶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~~~滿55歲or滿45歲育有未成年子女、
請領遺屬年金給付:
(1) 參加國保期間死亡。
(2) 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。
(3) 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。
Q6.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或無遺屬者,一次發給支出殯葬費之人1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,請問是什麼意思?
喪葬給付~~
~~~國保都是5個月~~
可由遺屬或無遺屬之其他親屬或外人~~~負責喪葬之人領取
合格遺屬還可領遺屬年金,但外人不能領遺屬年金
國保~~投保金額全體被保險人都一樣,
目前是月投保金額17280元,所以5個月是86400元。
~~~勞保才有5個月與10個月之分
5個月~~~是由遺屬負責喪葬之人協調1人請領~~另外還可領遺屬年金。
10個月~~~
是無遺屬由其他親屬或外人~~負責喪葬之人領10月投保薪資,
不能再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
勞保投保薪資~~則是依資對照投保等級投保分20級。
目前最低月投保薪資19047元、最高月投保薪資43900元。
- Dec 10 Tue 2013 23:32
國民年金和勞保傻傻分不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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