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於國防軍事無妨礙時,因家庭情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
者,得申請提前退伍:
一、原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之家屬死亡,無其他家屬負擔家庭生計。
二、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,無其他家屬照���。
三、家屬賴以居住或生產之房屋、土地,因不可抗力之災害,致全部毀損
,非本人無法使家屬維持中央、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
公布之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。
四、同時服役之父母或兄弟姊妹,因死亡或成三等殘以上之傷殘,有撫卹
事實。
五、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或十五歲以下,無其他家屬照顧。
六、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,亟待照顧。
七、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低收入戶。
常備兵提前退伍條件很嚴格...很難申請通過!
媽媽有重大傷病,但爸爸要逾65歲或有重大傷病或殘障手冊等,才能提前退役!
可以去公所兵役單位申請役男家屬生活扶助!
參考資料
全國法規資料庫及公所兵役承辦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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